案例:年轻男子腾某自结识某高校在读女学生张某后,便仿冒某富商继承人的身份频频与其约会。为营造遇真的效果,腾某四处向亲友借钱,然后带张某出入各种高级消费场所,致使张某对腾某的身份深信不疑。经商议后,张某同意与腾某结婚。两人登记结婚后,张某才知道腾某其实一穷二白,气愤之下到法院申请撤销两人的婚姻。那么,这两人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吗?
律师解析腾某和张某的婚姻不属于可撤销婚姻。法院对采用欺骗手段与另一方结婚的,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认定:如果隐瞒了法律上禁止结婚或婚姻无效的情形,则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判决婚姻无效;如果只是隐瞒了家庭经济条件等方面,那么以有效婚姻论处。
索引:《婚烟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深圳婚姻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