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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律师谈银行法和债务追讨

时间:2021-08-25 14:04 点击: 关键词:责任制度,债务回收,经济周期

  早期的社会结构确保借贷是一种不受欢迎的行为。事实上,如果该人未能履行其债务,通常会采取严厉措施,通常会导致监禁,有时甚至会受到体罚。 [ 1 ] 在随后的时代,zamindari 系统抬起了它丑陋的头。只看童话故事和流行故事,都有一个角色,就是一个无力还债的穷人。随着利率的上升,一个家庭的几代人往往被认为永远为地主或放债人服务。
 

  然后,工业革命发生了。这段历史时期伴随着人们意识到,商业企业需要的资本往往比仅由业主筹集的资本要多。有进取心的商人意识到,筹集如此巨额资金的唯一方法是每天参加聚会并使用他们的钱,如果需要,让他们成为所有者,然后奖励他们允许使用这些钱来实现目标他们的组织。这种心态,加上有限责任制度和最后的齿轮,在不还款的情况下改变惩罚条款,最终彻底改变了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关系。 
 

  不幸的是,随着这种新关系的出现,债务回收问题也随之而来。由于有关不还款的法律松懈,债权人越来越难以确保及时还款。不良资产的增加使这种关系变得动荡。它基本上归结为公共银行的健康状况以及向自由印度的新兴产业提供信贷。 [ 3 ] 通常贷款是为了一个目的而申请的,但后来又转用于另一个目的。用于基础设施项目的贷款从未按时偿还,因为总是会超出预算,会发生过度延误,银行无法强制执行证券导致进一步的延误,这将降低抵押品的销售价格。
 

福田律师谈银行法和债务追讨
 

  2001-02 年,印度银行业的不良资产总额达到 1000 万卢比。70,905 千万卢比,这实际上意味着,在上述金额的预付款中,银行业没有任何收入。
 

  甚至 Narasimhan 金融体系委员会也警告说,除非采取积极措施,否则该国的整个金融健康状况可能会受到影响。 [ 6 ] 印度储备银行的回应是实施更严格的会计准则、更高的报告要求,并要求银行持有更高比例的未偿还贷款,以防止可能出现的违约。 [ 7 ] 虽然这可以通过贷款重组或注销这些贷款来实现,但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真正改善只有在收回贷款金额时才会发生。
 

  显然有过尝试。 [ 8 ] 部分银行做出让步,重新安排还款时间。在这种方法取得了有限的成功之后,人们试图确保在授予贷款之前提供所有相关的财务信息。只有当一个人拥有可以用作抵押品的资产时,这才转向贷款的做法。然而,这并没有像人们所希望的那样变成一种有效和有效的补救措施。
 

  不幸的是,对于印度来说,司法系统是它不能引以为豪的东西。一些学者甚至继续说,“在这些法院中,最有效的争议解决方法很可能是诉讼当事人试图避免诉讼处理效率低下的庭外和解、撤回和妥协。” [ 9 ] 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漏洞,这是一项古老的立法,允许大量申请、反申请、双方特别许可等。  [ 10 ] 证据规则允许进一步拖延。已经进行了许多尝试来纠正这种情况,但都无济于事。
 

  为了收回贷款,债权人需要一份货币法令,即法院关于货币事务的法令。需要向民事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法庭指示债务人偿还所借的钱。如果贷款有担保,那么法院将需要强制执行担保并出售抵押品以变现并返还欠款。如果贷款是无担保的,那么法院将不得不清算公司的资产并清算公司并根据债权的优先级进行分配。  印度司法部门已经度过了自己的甜蜜时光,因此,债权人这种尝试的成功率很低,成本很高。
 

  二

  《银行和金融机构债务追偿法》(以下简称“DRT 法”)是 1981 年 Tiwari 委员会和 1991 年 Narasimhan 委员会调查结果的结果,这两个委员会都赞同这样的想法,因为银行在追回资金时面临许多法律困难,应设立一个特别法庭来追回债务,这些法庭应受自然正义原则的管辖。 [ 12 ] 该法案允许设立债务追回法庭(DRT)。该法案本身在其目的和理由声明中提到,截至 1990 年,公共银行提起的案件约有 150 万起,另有 304 起案件由不同的金融机构提起。这些案件放在一起导致锁定了卢比。6013 千万卢比,本来可以用于其他目的。 
 

  债务追讨法庭在性质上是准合法的。正如该法案的名称所暗示的那样,他们什么都不做,只是处理债务的追回。DRT的庭长是有资格成为地区法官的人 [ 14 ]  ,有资格出庭民事法庭的律师也可以在这里出庭。 [ 15 ] 嗯,DRT 的目的是提供一个替代论坛,在其中可以加快追讨债务,如果遵循的程序与正常法院相同,这将变得富有成效。因此,为了避免这一障碍,制定了一种程序,旨在确保当事方迅速采取行动并加强问责制,并且无需通过适用 1904 年《民事诉讼法》来限制法庭的工作。
 

  这个简易程序包括被告必须对传票作出回应的三十天期限,必须在第一次听证会上提出反诉,而且赔偿官将尽快执行判决,因为他已经有权扣押和出售任何财产,任命一名接管人作为被告财产的监护人,甚至有时逮捕和拘留不遵守规定的被告。 [ 17 ]  DRT 也有权发布临时措施,以确保当事方不会处置被指控的资产并使诉讼程序无果而终。可以向债务追回上诉法庭 (DRAT) 提出上诉。 [ 18 ] 然而,在试图行使这一选择权之前,75% 的金额将作为证券存入 DRAT。
 

  尽管该法案在债务追回领域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不久它就遇到了第一个障碍。德里律师协会以若干理由质疑该法案的合宪性。尤其是,由于财政部任命了主持人,这样的程序违反了作为基本结构学说一部分的“三权分立”。虽然德里高等法院通过了一项临时措施,要求 DRT 停止运营,但中央政府提出的特别许可申请被最高法院裁定为有利于政府。连同某些修正案,其中一项特别是确保印度首席大法官将担任审判长职位遴选委员会的当然主席。
 

  三

  虽然不能说 DRT 法案没有好处,但它并没有发挥其全部潜力。毫无疑问,DRT 法案表明立法机关正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但还需要更多的努力。该条例预示了这一需求,该条例后来被制定为一项法案,称为“证券化、资产重组和执行证券权益法案”(以下简称“SARFESI 法案”)。如前所述,不良资产的快速上升是一个令人担忧的情况。该法案标志着债务回收的新转折点。
 

  那么究竟什么是证券化?这是一个过程,涉及将同质但非流动性资产集中和重新包装成可以上市的证券,并对流入的现金流入享有权利。 [ 22 ]  Vinod Kothari 在关于 SARFESI 的书中第 27 页明确规定了证券化的基本过程如下: 
 

  虽然印度的情况是证券化的理想选择,因为这个过程有巨大的潜力,但主要投资者实际上愿意投资,有一个庞大的债务市场和经济周期的数据,同样也有一定的缺点就像法律系统仍然对这一过程视而不见一样,印花税仍然很高,而 SPV 的税收效率低下仍然是阻碍证券化的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尽管该法案通常被称为革命性的,因为它提供了一种更便宜的债务回收替代方案,但它也有自己的批评。 [ 29 ] 第一,人们认为,单一的行为不能也没有对证券化、资产重组和担保权益的执行公平。这三者在几个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期望一个行为涵盖所有三者不能被称为谨慎。其次,该法案没有规定一种机制,在这种机制中,如果债权人可能以低于真实市场价值的价格出售资产,从而导致违约者遭受损失,则违约者可以质疑资产的出售。第三,故意和非故意违约之间没有区别。人们经常争辩说,这两者应该区别对待。 [ 30 ] 第四,不能保证一旦债权人接管了违约人的业务,债权人实际上就有资格这样做。相反,债权人可能对企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也有人在一定程度上感受到政治压力阻碍了该法案对大违约者的适用,因此,似乎只有小债务人似乎一直被 SARFESI 法案所笼罩。 [ 31 ] 最后,该法案在促进债务回收的同时,未能解决问题的根源,即预防和减少工业疾病和不良资产。这种短视可能会让印度变得昂贵,尤其是在经济崩溃的情况下。
 

  在 Mardia Chemicals 诉印度联盟案中,SARFESI 法案受到质疑的理由是完全缺乏上诉条款。 [ 32 ] 虽然在债权人错误地行使本法规定的权利的情况下,违约者有权收回财产并获得赔偿,但最高法院裁定,允许对违约者进行公平听证是强制性的。因此,只有在违约者收到通知并获得公平的陈述机会之后,才能对资产进行实际占有,然后必须告知违约者他的陈述已被拒绝。只有这样,债权人才能实际占有。相信这样的判决以及对SARFESI法案的某些修订的要求将严重削弱和限制银行和金融机构先前享有的权利。
 

  四

  SARFESI法案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举措。它试图根据事实为债权人建立更强大的法律制度;它减少了司法部门的干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该法案并不仅仅意味着允许债权人介入并接管管理或资产。它甚至有时被称为“印度银行业的 POTA”,这个标签可能有点过于苛刻。 [ 33 ] 人们应该意识到该法案试图促进债务的追回,而不是惩罚违约者。
 

  在债权人允许大幅折扣以便至少可以收回部分债务的大赦计划,并尝试以 DRT 的形式创建替代论坛之后,SARFESI 法案是第三个选择的试错法,由政府。SARFESI 法案试图从根本上改变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并且在其早期确实产生了影响。不良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从 1999-2000 年的 14% 下降到 2002-2003 年的 9%。
 

  虽然最高法院对马尔迪亚化学品案的裁决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其影响,但政府在修改该法案时必须不改变该法案的结构,而只是确保它消除上述列举的缺陷。 ,好像不少。但是,如前所述,需要注意的是,债务回收仍是改善印度经济金融状况的第二阶段。主要仍然是确保不鼓励 NPA 本身,这可以仅通过确保存在更大的透明度和问责制来实现。政府在这方面的政策制定方面还有待观察,特别是在考虑到 NL Mitra 委员会报告讨论了破产法改革之后。  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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