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深圳市继承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在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财产继承的顺序如下:
被继承人死亡后,第一个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和子女,但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也可以成为第一个继承人,履行主要的赡养义务。
上述父母包括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抚养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承子女。
第二个继承人只能在没有第一个继承人的情况下继承遗产。第二个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
上述兄弟姐妹还包括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父异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第一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编辑称子女,包括已婚子女、非婚子女、抚养子女和有支持关系的继承子女。编辑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编辑称兄弟姐妹,包括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和兄弟姐妹。
第一百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履行赡养公婆的主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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