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务犯罪律师解答职务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罪、渎职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利用职权侵犯民主权利罪。
《刑法》第382条规定了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盗窃、欺骗、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属于腐败罪。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组织委托的国有财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盗窃、欺诈或者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以腐败理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共同腐败的,应当给予共犯处罚。
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了滥用职权罪
那些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国家工作人员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共财产或国家或人民的利益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本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从事不法活动为了个人利益或者犯罪前款规定,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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