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婚后房产归属问题,始终都是咱们值得思索的问题;那么如果在成亲以后本人购置屋子,如果有一天感情不和闹到离婚,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会如何宣判?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龙岗区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房屋归属问题进行相关资料整理,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婚后购买屋子离婚应该如何判?
理论来讲,存在婚姻关系时期所失掉的财产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协议。如果双方未达成协议,需要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中华国民共和国婚姻法》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时期所得财产,以下为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出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划定的除外;
(五)其余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材遭到危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言或赠与条约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共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余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能够商定婚姻关系存续时期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时期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和谈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该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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