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问谁是北京冬奥会的顶级,除了滑雪公主谷爱玲,还有受欢迎的冬奥会吉祥物,冰码头,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一秒钟,都卖空了,因为官方码头,许多网民想象力,选择自制,但问题是,自制冰墩墩属于侵权吗?深圳著作权律师带您看看下面案例。
这不是个别案例,因为模仿冰墩墩被罚款。近日,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局接到报告,一家蛋糕店在朋友圈以200元的价格出售自制的冰墩蛋糕。经调查,蛋糕店未取得奥林匹克标志相关授权,涉嫌侵权,已被调查处罚。
2月1日,南通通州区市场监督局接到举报,一家企业非法生产印有“冰墩墩”图案的t恤,并在网店销售。执法人员报告后立即进行调查。在一个村庄的一个偏远工厂里,他们发现了50件印有“冰墩墩”图案的t恤样品,3台生产设备,总价值2250元。目前,该企业已立案调查。
民间自制,冰墩墩雪蓉融会侵权吗
冰墩墩和雪的卡通形象显然构成了受作权法保护的艺术作品。作权人(北京冬奥会组委会)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作品,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相关衍生品。
如果使用符合个人欣赏的目的,比如在围巾、手套等个人用品上编织图案,或者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图像,通常不损害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侵权。
网络上制作冰墩墩和雪容融相关表情包是侵权吗?
作权侵权判断不构成使用行为是否具有商业利润的目的,特别是在通过网络传播作品的情况下。因此,如果未经组委会许可,将冰墩和雪融形象制作成类似表情包的图案,并在网上传播,即使不涉及收费,也属于侵权行为。
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违反了哪些法律
根据北京冬奥会组委会2019年9月17日发布的《北京冬奥会组委会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和冬季残奥会吉祥物的公告》,北京冬奥会组委会作为冰墩形象的作权人,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注册了冰墩和雪融形象,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了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并将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作为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因此,生产、销售冰墩码头盗版属于未经许可复制使用奥运标志和奥运作品,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盗版周边网上销售也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此外,《冰墩码头》和《雪容融》的作权也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合理使用作品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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