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允许或不允许离婚,以夫妻关系是否真的破裂为界限,那么如何确定夫妻关系是否破裂呢?让我们来看看下面的情况吧~。
裁判要旨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除法律明确规定外,还应综合分析婚前情感基础、婚后情感管理、离婚真正原因、婚姻方向等因素。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一年以下的,不得离婚。
基本案例
张说:张和田被介绍认识,于1995年5月7日登记结婚,婚后于1996年5月26日生下一个男孩,名叫张,现已成年。婚后,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田甚至经常殴打张。2020年,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起诉与田离婚。2020年10月28日,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裁定双方不得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没有和解,夫妻关系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要求与田离婚。
田辩称,张的婚姻状况和婚生子女状况属实。自2018年10月以来,双方开始发生冲突,经常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田没有打张,张也没有打田。考虑到双方已经结婚20多年,他们不同意为了家庭成功而离婚。
经审理,法院发现张某和田某于1995年5月7日登记结婚,1996年5月26日生了一个名叫张某的男孩,现已成年。2020年10月12日,张某以婚后经常为琐事吵架,田某经常殴打张某为由,向法院起诉田某离婚。2020年10月18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2020)鲁0305民初4837号,判决不准离婚。现在张某因上述原因再次起诉,要求与田某离婚。
裁判结果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1日作出民事判决(2021)鲁0305民初2675号:不允许张与田离婚。判决结束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现已生效。
案例解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发现夫妻关系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在审判实践中,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非常复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列出了四种具体情况,包括:(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坏习惯;(4)根据立法精神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正确判断。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一年,一方应当提起离婚诉讼,不得履行夫妻关系长期分居的机会。
以本案为例,原告被介绍认识,并自愿登记结婚。他们在一起生活了26年,有了孩子,结婚了。被告帮助孩子在城市照顾孩子,原告也不时回家帮助照顾孩子。虽然双方聚少离多,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但并没有达到夫妻关系真正破裂的地步,民法典规定的四种离婚法律条件也没有发生。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张在上次离婚诉讼判决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下再次起诉离婚,未达到夫妻分居一年的情况。因此,法院不支持他的诉讼请求//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九条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允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五)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深圳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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