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医疗损害事件。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医疗机构应承担的重要法律责任之一,涉及医疗机构赔偿范围的问题,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深圳法律咨询网就来为您讲讲有关的情况是怎样的。
一、相关费用
一般来说,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患者合理使用的非医保药品费用。具体而言,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1、医疗费用
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患者因医疗损害所支出的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费用是指因医疗事故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患者所支付的、医疗机构为治疗患者所支付的、以及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基金所支付的部分。
2、营养费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患者因医疗损害需要进行补充营养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患者的营养费用。
3、交通费
患者因医疗损害需要前往医疗机构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患者的交通费用。
4、误工费
患者因医疗损害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患者的误工费用。
5、护理费
患者因医疗损害需要护理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患者的护理费用。
针对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包含患者合理使用的非医保药品费用,下面结合法律案例和法条进行阐述。
二、法律案例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9日作出的(2018)罗民初字第1878号民事判决
此案件中,原告李某因患鼻咽癌,到被告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治疗。治疗期间,医院在未征得李某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了一种非医保药物,导致李某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反应,需要住院治疗。李某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违反了医疗行为规范,造成了自己的损害,并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医院认为自己在治疗过程中遵循了医学规范,没有过错,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为医院在未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使用非医保药物,是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法院认为李某因过敏反应需要住院治疗,需要使用一些非医保药品,这些药品的费用也应该由医院承担。最终,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李某的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3万元。
三、法律法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医疗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医疗机构负责赔偿。医疗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患者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可见,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患者因医疗损害所支出的医疗费用、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这里特别提到营养费,也就是患者因医疗损害需要进行补充营养的费用,这一点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特别注意。
此外,根据《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当遵循医学规范和诊疗规范。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诊疗规范和医学规范。如违反诊疗规范和医学规范,导致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这一规定,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必须遵循医学规范和诊疗规范,不得违反规范行为。如果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导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深圳市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
深圳市是我国重要的经济特区和现代化城市,其医疗体系也十分完善。深圳市各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和其他地区的医疗机构相同,应该包括患者因医疗损害所支出的医疗费用、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此外,深圳市有一些地方性的规定,需要在具体的实践中注意。例如,《深圳市医疗事故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根据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标准及当地生活水平合理计算。医疗机构应及时将赔偿金支付给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
四、结论
总而言之,深圳法律咨询网提醒大家,在深圳市,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应该包括患者因医疗损害所支出的医疗费用、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必须遵循医学规范和诊疗规范,不得违反规范行为。如违反规范行为导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于患者来说,需要对医疗机构的行为进行审慎评估,如有不当行为应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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