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医疗事故中病人该如何维权
第一步:及时复印、封存病历。
发生纠纷后第一时间复印客观病历、深圳医疗事故律师封存主观病历,保证病历完整、真实。
客观病历包括:
①门诊病历;
②住院志;
③体温单;
④医嘱单;
⑤化验单(检验报告);
⑥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⑦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⑧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⑨病理资料;
⑩护理记录;
主观病历主要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关于申请人:除本人可以申请外,还可以委托他人、亲属。委托他人需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患者亲属除了携带死亡医学证明和身份证明外,更重要的是户籍证明,如果是患者死亡,其亲属委托他人复印和封存病历,除上述证明外,还应当持患者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进行医疗评估。建议在启动诉讼程序之前完成:
1、通过评估可以将院方的过失和错误诊疗行为、因果关系清晰地呈现在患者眼前,让患者心中有数。
2、通过评估出的责任比例、过错程度计算出赔偿金额,帮助患者选择合理的维权方式。(双方协商、行政调解、诉讼)
3、在司法鉴定听证会环节,专家辅助人凭借评估报告帮助患者与司法鉴定人员进行质证(因为大多数患者对司法鉴定听证会的结论不认可)。
二、有哪些维权途径
1、行政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据此可知,除自行协商外,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途径有二:请求行政调解或寻求司法救济。
行政调解是2002年9月1日实施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新增的一种解决医疗事故赔偿民事争议的机制,当事人先选择行政调解,有助于快速地解决纠纷获得赔偿,当然,若达不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反悔,再行提起诉讼,也可能反而拖延赔偿纠纷的处理速度。先行申请行政调解或者直接寻求司法救济,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进行选择。某甲父母经行政调解,与医院达成协议并获得赔偿的作法,值得借鉴。
2、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提起诉讼
面对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既可以选择调解,也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对调解不服的,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之前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争议时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在法庭上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当事人在诉讼中还可以申请法院做司法鉴定,在同等条件下,法官可能会采纳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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