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深圳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华荣(深圳)律师事务所 ,在深圳、广州、上海等地设有分部, 拥有近200人的律师团队,各专业领域均有专家级律师坐镇 ,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 ,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24年来,秉承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理念,解决各类疑难纠纷案件上万起,其中不乏国内重大案件,在业界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电话: 400-9969-211 微信: 12871...

律师团队

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团队

深圳律师咨询

开庭辩护

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所荣誉

深圳律师咨询

律所环境

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所环境

深圳律师咨询

律所环境

遗产继承

最新文章

随机推荐

相关推荐

深圳遗产诉讼律师

主页 > 遗产继承 > 遗产诉讼律师 >

祖宅拆迁获千万赔偿,深圳遗产官司律师举证排除他人继承

时间:2022-09-10 10:00 点击: 关键词:深圳遗产官司律师,遗产纠纷

  在农村,兄弟姐妹多了可以互相照顾,但等到父母去世后,遗产却成了大家的主要问题,谁都想要,到底如何分才公平呢?深圳遗产官司律师代理的一起遗产纠纷案件已结案,我们一起来看看案件经过以及法院的判决吧。

祖宅拆迁获千万赔偿,深圳遗产官司律师举证排除他人继承

  案件经过:

  张大爷与老婆育有五个孩子,三女二子分别是张大姐、张二姐、张三姐、张四弟和张小弟。张大爷家原有两块宅基地,路东66号院(700多平方米)、路东南76号院(300多平方米)。1979年,因张大爷批准单独照顾帮衬患有肉体疾病的母亲,张大爷的年老将路东北72号院(700多平方米)给了张大爷。

  1980年,张大爷在路东66号院翻建5间房,以供一家人寓居。1982年,考虑到两个儿子长大需求授室另立流派,张大爷开始在路东北72号院建房,但始终没有建好。张四弟称,建66号院时,张小弟还在念书,本人是主要出资人,建72号院时,本人也有较大份额出资。

  1983年1月,张四弟成亲,婚后住在路东66号院。1986年1月,张小弟成亲,婚后住在路东北72号院。同年3月,为了公道起见,张大爷夫妻俩决定接纳抽签方式给两个儿子分居,其时三个女儿均已经出嫁。

  分居当天,张大爷夫妻请来小舅子当见证人,两个儿子及儿媳均在场。张大爷将路东66号院作为一个选项,路东北72号院(未落成)和路东南76号院(旷地)作为一个选项,让两个儿子抽签。因路东北72号院始终没有建好,兄弟俩心里都想要66号院。张小弟先抽签,抽到了路东66号院。当晚,张四弟一家人和父母均搬到了路东北72号院寓居,张小弟搬到了路东66号院。分居当前,兄弟俩本想请村向导写书面证实,后因故未写成。

  1988年,张四弟出资在路东南76号院建七间房,一家人搬至该院寓居,张大爷夫妻俩始终居住在路东北72号院。1992年,该村举行地皮确权登记,66号院登记在张小弟名下,76号院登记在张四弟名下,72号院登记在张大爷名下。

  1996年,张大爷老婆去世;2006年,张大爷去世。父亲去世后,72号院始终由张四弟占领应用,并在院内栽培玉米等。同时,因张小弟独占了张大爷的遗物,兄弟俩关系好转。2018年末,该村举行棚改,66号院、72号院、76号院均被拆迁,66号院的拆迁好处归张小弟所有,76号院的拆迁好处归张四弟所有,张四弟签订了72号院的拆迁文件,拆迁好处包孕300余万元现金和500平方米布置房。因72号院权属存在争议,拆迁公司未发放拆迁好处。

  2019年4月,张小弟联结张大爷的其余继承人,以法定承继纠纷将张四弟起诉至法院,请求承继72号院的拆迁好处。张二姐于1994年走失,今朝已销户,其丈夫和两个儿子作为转继承人介入诉讼。

  办案经过

  深圳遗产官司律师发现本案没有书面的分居协议,举证使命艰难,当天就誊写并向法官邮寄了《延期举证申请书》,额定争取到20多天举证时日。深圳遗产官司律师梳理了72号院的由来、权属登记近况,以及数十年来具体由谁占有使用等案件情况,发现兄弟俩没有签署分家协议,且分家时三个姐妹均不在场,双方都不承认分家的存在,案件依然面临着巨大风险。

  深圳遗产官司律师将首要精神放在举证行动分居究竟,以及从理论上论证外嫁女不在场分居协议能够成立上。为了举证昔时因为行动分居距今已经有30余年,就地介入分居的人中,两边当事人及其配头各执一词,父母曾经离世,舅舅尽管还活着,但碍于双方均是亲人,不愿意出头具名作证。曹律师指导当事人找来可能知情且愿意作证的9位邻居、亲友作证,安排4位出庭作证,描述分家至拆迁时72号院的使用现状,并结合农村分家习俗拆迁,成功说服法官相信存在口头分家,排除继承的存在,为当事人保住了72号院的拆迁利益。

  案件结果

  本案已讯断了案。一审讯断采纳张大姐、张二姐之夫、张二姐宗子、张二姐次子、张三姐、张小弟的全部诉讼请求。

  深圳遗产官司律师说

  本案一审尽管以我方胜诉完结,然则办案团队对此中的危险依旧不敢不放在眼里。屯子宅基地及其地上屋宇权益遭到身份、政策等要素限定,与一般商品房存在较大差别,从来是审讯中的重点和难点,分歧法院、法官对该类案件的疑难点的处理存在较大差异,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分析,以便在同类案件中找到突破口。说回本案,我们在办案实践中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举证口头分家事实的存在,二是分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个问题是举证行动分居究竟的存在。在本案中,张四弟和张小弟分居距今已经有三十多年了,尽管其时是在父母、舅舅的掌管下举行的,然则没有签订书面的分居协议,且昔时的见证者中,父母已经过世,舅舅不愿作证,兄弟俩各执一词,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这样的情况,在同类的案件中并不少见。

祖宅拆迁获千万赔偿,深圳遗产官司律师举证排除他人继承

  为了超过举证的阻碍,咱们找来了昔时大概知情的街坊、亲朋等9人供应证人证言,此中4人出庭证实张氏兄弟已经分过家,证人证言与兄弟俩自1986年3月开端合并寓居的情形能够相互印证。另外,根据屯子风俗,家里有两个儿子,为了公平起见,父母会等到第二个儿子结婚成家后安排分家,从分家时间上来看,张家在张小弟结婚当年分家符合农村风俗。最终法院认定兄弟俩进行过分家,且张四弟分得涉诉的72号院具有高度盖然性。

  分居在我国屯子地域广泛存在,普遍是指子女成亲立室后独立成户,与父母、其余兄弟合并寓居、生存。分居普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书面方式,另一种是行动方式。无论是书面方式还是口头形式,一般都会邀请同族长辈或者村干部作为见证人。如果有分家单等书面材料的话,分家事实是否存在就不存在争议,但是口头分家在证据上具有天然劣势。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听取知情人的证人证言或者实际履行情况等进行综合判断。

  第二个问题是分居是不是拥有法律效能。分居不但触及养活白叟等人身关系的内容,还包孕父母赠与子女财富、家庭财富债务分割等财产内容。具体到本案中,已有证据可以证明,在父母的主持下,张氏兄弟当年确实进行了分家,张四弟分到了72号院和76号院,张小弟分到了66号院。目前,实践中对分家有两种可能的认定,一是赠与,二是共有物分割。

  根据现行《地皮管理法》规定,屯子村民一户只能领有一处宅基地。国度政策实际上阻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即任何人不得举行生意、赠与、投资入股、典质宅基地使用权的行动。破例情况是宅基地使用权能够承继,以及宅基地使用权随宅基地上的屋宇所有权的转让而流转。所以,张大爷的分家行为不宜被认定为赠与,我们更倾向于认为是共有物分割。

  在本案中,张家的三个女儿都曾经出嫁,没有介入此次分居。我国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元持有,户内家庭成员均对等享有相关权益。假如分居是共有物分割,外嫁女不在场会不会影响分居的法律效能。咱们觉得,外嫁女不在场其实不影响分居的效能。从屯子风俗而言,成年子女成亲即视为立室立户,三个女儿户口均外迁至夫家,宅基地使用权实施“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女儿外嫁迁户,既不属于集体经济构造成员,也不属于户内成员,再也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干权益拥有法理根底。司法实践中,外嫁女对家庭财产的形成有一定贡献的,一般会给予适当补偿。在本案中,66号院翻建的时候,张家的三个女儿就已经结婚,没有对建房有贡献,因此也不存在补偿的问题。

  案外说案

  我国屯子宅基地和地上屋宇拥有较强的政策性限定,对立确权登记轨制遍及较晚,同时又深受农村风俗习惯的影响,权属认定非常复杂,不同法官的观点差异较大,案件均具有较大的风险。

  总的来讲,如今触及屯子宅基地的相关诉讼中,只用法律政策难以解决争议,必须联系屯子民俗举行综合判别。在深刻懂得屯子风俗前,外嫁女不再参与娘家的分家,听起来很像是重男轻女,事实上符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因此,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律师也需要走上“田间地头”,从农村生活实践中去寻找有助于案件走向的蛛丝马迹。

祖宅拆迁获千万赔偿,深圳遗产官司律师举证排除他人继承

  如果您现在也正处于继承遗产的纠纷中,可以委托深圳遗产官司律师,我们专业的律师竭力为您服务。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需要哪些费用? 深圳遗产官司律师解释财产分割延
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祖宅拆迁获千万赔偿,深圳遗产官司律师举证排除他人继承 http://www.shenzhencefa.com/ycjc/ycss/1743.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