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不知一方是否应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事实上,在处理案件时,我们经常会遇到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以下是团队处理的案件,以回答上述问题。
01背景介绍。
尹女士和高先生很快坠入爱河,经过近一年的交流。
然而,婚后不久,尹女士发现高先生经常早出晚归,和各种朋友一起吃喝玩乐,忽略了家里的事情。因此,双方经常吵架,长期处于冷战分居状态。
尹女士认为,继续这样的婚姻毫无意义,但她纠结于双方的感情,所以她一直在反复犹豫是否提出离婚。
然而,有一天,法院突然向她送达了一份诉状。原来,尹女士被一个不认识的张某起诉,还清了欠款18万余元。尹女士感到莫名其妙。如果她不认识张某,她怎么能欠他钱呢?尹女士问高先生,后来才知道高先生在外面借钱就在外面借钱,他借的钱都花光了。
尹女士下定决心要和高先生离婚,但高先生拒绝合作,并祈祷尹女士共同承担18万元以上的债务。愤怒无助的尹女士联系了深圳离婚案件律师。
02办案过程。
接待尹女士时,深圳离婚案件律师与尹女士详细分析了案件处理策略:
目前,要先处理即将开庭的民间借贷纠纷,努力避免尹女士背上莫名的债务,
同时,收集尹女士与高先生关系破裂的证据,开始准备离婚纠纷的起诉材料。
为此,深圳离婚案件律师为此案成立了专案组,由此组为尹女士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经分析,深圳离婚案件律师认为,本案的主要争议集中在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期间,但尹女士不知道债务,也没有实际使用贷款。那么尹女士需要和高先生一起承担还款义务吗?
针对上述争议焦点,深圳离婚案件律师向尹女士解释了诉讼策略:
本案主要从金额是否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和举证责任分配两个方面进行准备。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还将筛选整合团队现有的知识管理储备,结合案件管辖法院乃至厦门所有法院的相关判决案件。
深圳离婚案件律师及其领导的所有海豚律师都为此案做了充分的准备。他们不仅有答辩、证据材料等常规必备文件,还准备了案例检索报告、法律法规汇编、可视化等材料。
充分的庭前准备和深圳离婚案件律师一如既往的出色审判表现,最终法院裁定张的18万元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高先生承担。
03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债务不仅与夫妻内部财产权利息息相关。
在外部,它对债权人的利益有重大影响。2018年以前,夫妻共同债务识别规则较少、模糊,深圳离婚案件律师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为了解决日益突出的夫妻债务问题。
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明确提到债务是否超过日常生活需要所涉及的不同举证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贷款金额超过18万元,这个金额是否超过了日常生活本案的重点。
庭审中,深圳离婚案件律师通过多个关键点进行答辩。例如,双方已经分居。尹女士不知道贷款,没有在借据上签字,也没有实际使用贷款。如果贷款金额过高,举证责任将超过夫妻家庭的日常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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